EN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學生工作 > 就業創業 > 正文

就業創業

就業創業

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時間:2023-06-14   文章作者:  浏覽次數:

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五)年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811日之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11日之後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811日之後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311日以後出生)。

(六)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8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内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内應屆畢業生一緻。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方式



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聘前通過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人事處網站(h ttp://rsc.njts.edu.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

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619-2023627

2.報名方式。

應聘者訪問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人才招聘網站:網址 http://njts.zp.kooci.net/,進行注冊登錄,對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并填寫個人簡曆,按要求上傳材料,确認個人信息無誤後提交。

3.上傳材料:

1)本科階段以來學曆、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在國外取得學曆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空白三方掃描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身份證、專業技術技能職務資格證書;

3)其他證明個人工作經曆或能力的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

2.本次招聘崗位設1:3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後适時組織考核。

3.個人信息及相關表格信息須填寫完整準确。個人經曆時間保持連續,實際内容不發生的,請注明。應聘人員須準确填寫電子郵箱及移動電話,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或報名成功後更換手機号碼等原因而導緻的一切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4.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核和錄用資格。

5.此次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四)特别提醒

1.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後,不可更改報名信息。網上報名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内,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後續考核中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3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設1:3開考比例。

1)筆試内容: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适應的專業知識和應用能力,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6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的時間、地點會提前在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上公布,請考生務必關注該網站發布的信息;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未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

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過招聘計劃1:3的比例确定面試人選。

1)面試前,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考生須提供報名時在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招聘系統平台上傳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均進入面試考核環節。

2)面試。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适應的專業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等。成績達到7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3.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确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仍出現并列,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者的原則确定。

(二)體檢、心理測試、考察

考試結束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确定參加體檢人員,2023年畢業生須于體檢前提交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

心理測試。由學校統一通知、組織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體檢合格、心理測試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結果,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拟聘用人員名單将在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者實行人事代理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後,15個工作日内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2)原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未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關系。


五、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5-89668028

聯系人:吳老師、趙老師


六、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89668015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