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第二批)
江蘇省招就中心
南京林業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59号。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适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林業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等規定,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一線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
(四)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曆的,放寬至35周歲(1988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五)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須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且具有相應學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幹部1年(12個月)及以上。主要學生幹部包括:班級(團支部、黨支部)班長(書記),院系團委(團總支、黨總支)、學生會(研究生會)部長及以上職務,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部長副職及以上職務。
2.有1年(12個月)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曆(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
3.有3年(36個月)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曆。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單位黨組織證明)。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錄用人員需能夠按“應屆畢業生”身份辦理入職和進編審批手續。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内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内應屆畢業生一緻。
所有招聘崗位工作經曆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工作經曆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曆,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曆。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台”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2023年8月28日09:00-9月5日16:00
2.資格初審:2023年8月28日09:00-9月6日16:00
3.陳述申辯:2023年8月28日-9月7日期間0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8月28日09:00-9月7日18:00
5.繳費确認:2023年8月28日09:00-9月8日12:00。
(二)網上确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學校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确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通過初審,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核的,報名費一律不退。
3.未按時在網上确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的應聘人員,指定時間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在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公告”欄(https://renshi.njfu.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打印中如有問題,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台咨詢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填寫報名信息時須在“考生簡曆”欄中,寫明高中開始的學習及工作經曆(需寫明工作崗位),時間具體到月,須明确寫明符合“一、報考條件”第(五)條條件中的第幾項,其中以符合“擔任主要學生幹部1年及以上”條件報名的需寫明擔任職務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條件的要寫明符合擔任職務(或工作經曆)和起止年月。所有崗位應聘人員的“科研成果”不需填寫。因信息填寫不準确、不完整而導緻的問題責任自負。
南京林業大學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将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告。
4.應聘人員隻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内,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核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核方式考核方式為:筆試、面試、心理測試
1.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在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公告”欄(https://renshi.njfu.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沒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的1:3比例确定面試人員。成績合格人員如未達到1:3比例,則成績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最後一名并列時,并列考生一并納入面試人員名單。如出現入圍考生面試确認時放棄面試機會,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姓名、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在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内在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後續考核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2.面試: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方式将在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公告”欄(https://renshi.njfu.edu.cn/)上發布通知,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與崗位相适應的專業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
3.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測試考生心理健康狀态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4.總成績: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達60分為合格。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二)資格複審
1.筆試之後,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拟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如出現資格複審不合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資格複審。
2.南京林業大學将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的時間屆時在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公告”欄發布。資格複審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有效身份證件。
(2)最高學曆、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黨員證明: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4)主要學生幹部證明:班級、院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确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任職需滿12個月)。
(5)工作經曆證明:高校工作經曆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證明,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曆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确崗位、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考生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其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确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拟招聘人數1:1的比例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排序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确定排序。體檢标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南京林業大學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拟聘用人員名單将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和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崗位編号、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拟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選明确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緻聘用崗位空缺時,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如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排序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确定排序。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後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由南京林業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内不得調動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林業大學學生工作處和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1.學生工作處(崗位政策、報名、資格審核和考核環節咨詢)
聯系電話:025-85428733
2.人事處(體檢和聘用政策咨詢)
聯系電話:025-85427294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林業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85428753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